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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V GOLF 精彩​​.白石練習場淪陷 [X]
Date: 30 MAR 2024 | Category: 本地

 

記得當本人(劉家樂)第一次向政府解說 LIV GOLF 在世界各地如何成功,很多人都半信半疑,又話我誇大,甚者話我把高爾夫球神性化。 LIV GOLF 駕到香港,位位都是巨星;氣氛熱鬧,還有音樂會,吸引了超過25個國家和地區旅客來港看球星。在香港 LIV 的廣告有如鋪天蓋地。再加上世界各地媒體報導 LIV GOLF 的新聞,包括 BBC、CNN 和鏡報等等⋯⋯英美主流媒體都有報導,該項是名符其實可吸引高端客的比賽盛事。

 

可惜當大家仍然回味 LIV GOLF 精彩時刻的同時,在馬鞍山的這一邊,白石高爾夫球練習場(下稱為白石)卻已經被迫結業,可能有人認為這個是商業糾紛,而事實上,白石關閉不單是影響本港高球運動的愛好者,本人及工會最關注及憂心是服務白石多年的員工和相關教練的生計。加上這是碩果僅存的民營公眾練習場,是讓高球普及化的重要設施。

 

 

於2023年的12月,本人曾連同工會參加與發展局和體育專員黃德森一起開會,再一次獲得政府支持証實,把白石練習場的現址用地保留,並只可限作高爾夫球練習場用途。本來以為事件告一段落,按大家的共識等到2024年6月,在確保可持續發展和保留現有設施為前題下,政府重新把白石練習場獨立公開招標。

 

但是其後發現承租該政府土地的持牌者,違反對政府的6個月過渡期之承諾,不是按照政府的指引,於2024年1月8日發律師信,再一次要求營運10年白石的經營者於限期前清拆所有設施及交吉退場。無奈白石負責人按照持牌人的要求,同時為妥善安排清拆撤退工程,保障僱員和現有市民於白石之相關權益,於2月1日正式公開宣佈被迫結業。

 

 

不過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在該承租 STT1950 持牌人,透過另一位律師事務所,在2月15日發信給香港康樂體育專業人員總會,函文中實名指責本人(劉家樂)於早前在香港政府總部東翼前的工會維權活動中的用詞不當:「白石從業員因為白石被迫結業而失去工作」,尤其是「被迫」這兩個字與事實不符,並要求本人及會方不應再插手事件。為此,基於業界的公眾利益及僱員的權益,雖然本人和工會希望透過召開會議,釐清誤解和協商有關解決事宜,避免擴大對廣大市民和業界的傷害。可惜,持牌人拒絕出席。

 

故此,本人必須聲明,工會用「被迫結業」是引用白石練習場所用的標語,貼滿球場的大字布。「被迫」當然是苦主們講的話;兩封信寄給現時營運者清場拆掉所有設施和限期前結業離場。這不是「被迫結業」難道是「光榮結業」?本人既是香港康樂體育人員總會理事,亦是新聞工作者;發律師信要求我們停止跟進個案,本人認為那就等同妨礙新聞自由,亦妨礙公眾的知情權。無的放矢,以為發律師信就可以令香港市民禁聲,實在令人髮指。

 

本人和工會一直與發展局保持良好溝通,一心等待政府展開公開招標。但在本年一月中,我們已發現有白石相關的設施被拆,我們亦有即時告知發展局,及多次舉報,當局亦有派員實地搜証。工會曾強烈要求政府對承租持牌人和經營者執法,制止破壞性的清拆工程。我們不明白為何有法不依,不執行違反政府要求不停業不清不拆的條款。最令本人費解的是於3月8日,沙田地政署致信本會,信內說明白石練習場巳經有拆卸不同設施。既然知有人違規,就應該馬上報法及制止。我打個比喻,如果白石有人搶劫,警方人贓俱獲。請問還可以等還可以延後執法嗎?

 

這次的維權行動,不單是保障白石員工和教練,更重要的是照顧有超個35間的中學生和香港障健協會的有特殊需要的學生運動的需求。沒有白石,學生會無處可練,影響是數以千計的中學生;現時是有學界高爾夫比賽,沒有白石就沒有場地,因為只有白石有足夠地方停泊大巴士接送學生。剛剛舉行完 LIV GOLF,相信對學生甚至是成年人都會對高爾夫球產生興趣,一念天堂一念地獄。舉行大型盛事除了經濟回報外,就是啟發年青人去追夢,香港可以有更加多個許龍一出現。因此,政府千萬不可以掉以輕心,任由白石遭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擺佈。

 

此外,沙田地政署的信內,白石練習場的規模必須逹到地政的滿意程度;單就這一點我希望局方清楚釐清(何謂滿意程度)?對業界來說現在已遭部份被清拆的白石,我們還有我們的民意調查都表示十分不滿。謹防有任何灰色地帶,給持牌人或其他別有用心的人去演繹,即是您講一套,佢做另外一套。

 

 

眾所周知,承租持牌人是一間以運輸及貨櫃存倉為主業的公司,本人認為即是它無意做高爾夫練習場,否則2014年就不會分租此用地,交由經營者獨力投資興建所有設施和獨立經營多年,更不會先後發兩封信要求白石拆卸清場,司馬昭之心,所有球友皆知。令業界担心的事,如持牌者自行經營,恐怕做了一年半載發覺自己無經驗,又或者賺錢不似預期,然後把白石高爾夫球練習場再次結業,又將土地改為其他用途,或者荒廢曬太陽。與其任由持牌人找其他人另組公司去接手,那麼政府為什麼不收回場地,讓有經驗、有資本和有心的經營者去投標? 第一,投標透明度高,不會給市民和球友有私相授受的感覺。要是有心經營或以往曾經做過練習場的投資者一齊投標。

 

政府可以直接收租,這些是公帑;現在政府樣樣都要開源節流,政府取回白石,庫房有得益,員工和教練可以儘快復工,更重要是確保體育運動設施供應及高球運動可以持續發展,學生可以繼續練波。若果要是持牌人真的想營運練習場的話亦可以投標。政府應一視同仁,強烈要求馬上展開獨立公開招標程序,快得一日得一日。

 

劉家樂
資深高球評述員
 

 

以上內容純屬個人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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